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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互联共享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稿时间 :2020-12-30  阅读次数: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各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相关各方参与政府采购的便利度,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经信阳市财政局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努力,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市本级政府采购信息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逐步实现互通共享,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01230日起申报的市本级政府采购计划,已经实现了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互联互通。

二、请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各采购代理机构再次核对在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和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两个系统中注册的单位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一致。

三、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功能,增加“交易平台”必选项,目前系统默认的交易平台为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时,凡是采购限额以上的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将自动推送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项目登记环节自动接收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推送的市本级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信息,采购人登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完善项目注册信息后即可进入平台交易。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对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注册流程进行相应调整。

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取消了自1230日起申报的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告发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发布的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变更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废标公告4类公告,系统将定时推送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采购人、代理机构要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六、非市本级(县区)项目和1230日前申报采购计划的项目,采用原有流程不变。

 

           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信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2月30日